文件全文共分八部分:
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,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﹔
推進現代農業建設,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﹔
促進農民持續增收,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﹔
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,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﹔
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,培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﹔
全面深化農村改革,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﹔
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,完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鄉村治理機制﹔
切實加強領導,動員全黨全社會關心、支持和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。
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
(2005年12月31日)
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,明確了今后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,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,為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“三農”工作指明了方向。
近幾年,黨中央、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,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,採取了一系列支農惠農的重大政策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部署,切實加強“三農”工作,農業和農村發展出現了積極變化,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。糧食連續兩年較大幅度增產,農業結構調整